出来放松一下,钱是赚不完的,再说了,你已经赚得够多了,几辈子都吃不完了,难道你还想带着钱进棺材吗?”陆翊劝说到。
陆翊的做人名言就是人生得意须尽欢,及时行乐,不留遗憾。
“就像你一样,天天去当种马?”薄暮年唇角微扬,嘲讽到。
“喂,老薄,你说什么呢?我这是造福女性。”陆翊抗议到。
他是典型的花花公子,但是他是有原则的,一次只交一个女朋友,而且每次分手的女朋友,他都会给丰厚的分手费的,所以到目前为止,他交的女朋友中,还没有闹事的,都很听话。
这也是陆翊最骄傲的地方。
“哼!胡说八道!对了,我们现在去哪里?”薄暮年看了一天的文件,这会有些累了,他伸手捏捏自己的鼻梁处,放松一下。
“带你去一个好地方。”陆翊神神秘秘地开口到。
这个地方是他的新女友带他来的,新女友很年轻,喜欢这些地方,他也是第一次去,有一种很不一样的感觉,所以今天他带老薄来见识一下。
自己够意思了吧?
当他们在小吃街下车的时候,薄暮年怔了一下,蹙着眉头,“这个就是你说的好地方?”
薄暮年从来都没有来过这种地方,总感觉卫生不到位。
陆翊点点头,“对啊,你天天坐办公室,多无聊了,应该多点接触生活气息,你别看这地方不起眼,但是东西很好吃的,我上次来过,咱们今天就撸串。”
说完之后,他就领着薄暮年朝里面走去。
两人在一家烧烤